昨天晚上我去影院看了《天下无贼》,用一句话形容我的观后感:犹如吃了只苍蝇。
1、傻子,
2、良心发现的好贼(双刘),
3、有组织无纪律的坏贼(葛),
4、警察,
影片情节如下:
两伙贼,盯上了一个有6万块钱的傻子,其中一伙良心发现,不让另一伙抢傻子的钱。
结果好贼死了,坏贼被警察抓了。
冯头通过这部电影,想表达什么那?
在我看来,是想表达他“作人的道理”:
1、宣扬金钱无敌:
网上有人说影片想说的是“仁者无敌”,在我看来,冯导想说的是“金钱无敌”。整个影片围绕6万块钱展开,不管是傻子还是贼,无不把钱看得比命重要:
比如傻子,他再傻,在钱上也很聪明!他也只愿意在自己盖了房、装修完了、买了驴子、讨了媳妇以后再考虑拿出买彩电的前救自己姐姐(刘若英)的命。因此对他来说,姐姐的命不过值一个彩电的钱,自然不如自己盖房、讨媳妇重要。
再比如刘德华演的好贼,为了6万元,把命都赔上了(其实只要拆下他宝马的一个轮子就够了)。
这金钱至上的理论,从整部片子中赤裸裸的广告上,更是表露无遗。从BMW、HP、CANON 到 NOKIA。无不反复强调着冯导的金钱主题。而且从日本到欧洲到美国,全世界的产品都看遍了,就是没有民族品牌。看来冯导美元、日元、马克、克朗都赚到了,而“大腕”也并不是讽刺(而是在赞颂)广告太滥。能让冯导愤慨的估计也只有银子赚少了。
2、强调“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影片中,几个贼不断的反复一句话“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看来冯导对这句话是心有戚戚焉。为怕大家印象不深,有意安排了两个好贼,良心发现为他人谋福利,导致最为悲惨的下场:刘德华死了,而刘若英失去了她最爱的人后,基本疯了。我想不出还有什么更糟的结局了,不就是偷了点东西,至于要以死赎罪吗?这不是为了印证“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是什么?
而“为己”的典范贼头葛,如何哪?影片结尾,5个月后,警察碰到了刘若英,警察只是报了刘德华的死讯,只字未提凶手已绳之以法,如果警察是为了安慰刘若英而来,不说就不合情理。因此这只能合理的解释为:贼头葛依靠其娴熟的业务技能再次溜了。
可见影片还是苦口婆心的要教大家“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3、神化和丑化警察
影片中的警察形象很是奇怪。首先,影片神化了警察:各个机智过人、英勇无敌、手到擒来,技术高明、似乎又公正无私,对付这些惯犯就像抓小学生般简单。接着影片又丑化了警察:正因为警察的失误才放走了贼,并直接导致了刘德华的死。好坏都抓住不就完了,如果考虑到好贼有戴罪立功情节,可以轻判,关个几年也应该,谁叫他是贼哪。而片中的警察既不公正也不无私,为何抓这些小偷?仍然没有证据,因为他们在车上什么也没偷成。最后为何又不抓刘若英?是因为法律向人情妥协了?
原来还想说几句的,但觉得可能是我太过敏,或者我已经是小人之心了,或许别人都觉得片子很好也未必(比如和我一起去看的朋友听了我的影评后,嗤之以鼻)。再说今天下午我又去看了“放牛班的春天”,它好像是一褛阳光过滤了我中毒的心灵(笑,太肉麻了)。
作者: red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