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查询了一下,中国并不是没有广告法!但是为什么就好象是名存实亡呢?无语……
这是关于一个商业运作的一些“实际情况”,你知道么?央视广告背后的故事……
中国国家数码照相机质量状况通报会四月在杭州召开。会上唯一被点名批评的不合格产品就是最近一段时间广告铺天盖地,被媒体炒作的异常火热,由国内某著名中老年男演员代言的爱普太克“网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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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检测的爱普太克POCKET CAM 3MEGA数码相机标称300万象素,按照厂方宣传,既能摄影又能摄像,有4倍数码变焦,1.5英寸液晶屏,可以当作电脑摄像头等功能。几乎所有的数码拍摄和娱乐功能都应有尽有,似乎成为了目前功能最全面,性价比最高的时髦数码产品。相比大家一定都记得那为唐大叔说的:“现在,你只需1399元,就可以获得集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数码录音笔、MP3、移动硬盘等功能于一体的爱普太克网易拍,现在购买我们还送你64M存储卡……”
中央电视台等多个频道反复播放该机的广告,据说仅在央视的广告费每月就达400万元!而令人觉得可疑的是,厂家没有让产品直接于消费者见面,而是采取了邮购的方式。
那么它的性能质量实际又如何呢?根据“国家照相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测试报告来做个评价。首先是镜头的相对焦距为45mm,光圈F3,输于单焦距,固定光圈低档镜头。没有自动对焦功能,只能进行手动不连续调焦。拍摄距离分别为0.4-0.8米,0.8米-1.5米和1.5米-无限远。如此简单的的分区域调节方法,怎么可能保证准确对焦?能满足图片清晰的要求吗?从关键部位摄影镜头的性能分析,仅仅与几十元的最简单的轻便相机处于同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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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小熊在线关于网易拍的详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