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园要求
根据市委、市政府“一手抓空间,一手抓项目”的发展战略,为高标准建设好、管理好雅河园区,实现园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雅河工业园区企业入园标准。
1、产业导向:入园企业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
2、环保要求:入园企业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
3、投资规模:入园企业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正常投产后年上交税金不能低于500万元。
4、用地规模: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对入园企业用地实行总量控制。新建厂房和厂区用地一般按每亩投资不低于50万元计算,每亩土地年实现税收不能低于3万元,入园企业不得随意多占土地,有特殊用地要求的项目,需经管委会考核认定后予以审批。
5、项目开工:入园企业征用土地后,要尽快组织施工建设,一年内未开工建设的由政府收回土地,另行安排。
6、规划布局:入园企业的规划建设必须服从园区的整体规划,与园区整体规划协调统一。
园区优惠条件
第一条 岫岩工业园竭诚欢迎所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进区发展。
第二条 重点鼓励皮毛、矿产品加工、岫玉、机械、农副产品加工、轻工业等行业和项目。
第三条 为鼓励有一定规模的工业项目入园,入园的企业可采取出让的方式无偿取得建设用地。
第四条 企业如暂时资金不充足,但行业发展前景看好、产品附加值高、税收贡献大的企业,可以向工业园管委会申报,经过管委会评审,按照企业生产需求建立标准厂房,租赁给企业使用按照协议价执行,租赁价格同企业实现税收相挂钩。
第五条 对入园项目优先给予立项,省、市给予我县的各项优惠政策优先投放园区企业。
第六条 重大投资项目经岫岩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集体研究后,报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还可实行更为优惠的财政扶持政策。
第七条 对科技含量高、投入规模大、对地方财政贡献大的项目,视项目规模和科技含量,由管委会评估上报县政府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式确定优惠政策。
第八条 鼓励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境内外上市公司投资的工业项目和亿元以上的重大投资项目落户岫岩满族自治县工业园。
第九条 对来工业园工作的区外投资者、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员,根据本人申请,按照有关规定,由劳动、人事部门安排其子女入学,并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第十条 获准入园项目,项目开工建设费凡属县里收取的行政事业性费用,一律按下线减半征收。涉及省市收取的费用,按费用标准下线征收。
有意入园?联络我们
13898026966
0412- 7900- 020
0412- 7900- 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