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列罗巧克力在国内开始做广告了,这才让我们很多不了解这份美味的人知道世界上还有费列罗这个之名的产品。查阅资料才知道费列罗和某公司打了官司,在国内曾经有公司生产了类似ferrero rocher的巧克力产品,在打官司赢了之后,公司意识到在国内的市场,于是在清理好了市场之后就开始在国内做宣传了,让我们进一步来了解费列罗巧克力吧:
费列罗巧克力
意大利费列罗集团是全球第四大巧克力制造商, 拥有一系列优质创新的产品, 费列罗巧克力(FERRERO ROCHER)更是享誉全球的著名品牌。公司于1946年,由Pietro Ferrero先生始创于意大利北部,全力家族式经营,至今第三代,已发展到享誉盛名的跨国集团,并拥有一系列自创的名牌优质产品。
外观包装
每颗ROCHER选用金箔纸独立包装,陈列在透明礼盒内,意念新颖独特,装潢典雅华贵。盒盖上烫金标贴须清楚印有的FERRERO ROCHER字样。
产品介绍
最著名的要数费列罗榛果威化巧克力:开创多层式用料,外面铺满巧克力碎果仁,里面有威化、软巧克力和一粒完整的榛子,带来多重口感的享受。不论从包装到价格都“金”光闪烁,每颗ROCHER都选用金箔纸独立包装, 陈放在纸质或透明礼盒内,意念新颖独特,装潢典雅华贵。夹着果仁的巧克力外衣脆脆的,里面的巧克力心柔软浓滑,甜而不腻入口即化。
品质第一
对于费列罗来说,配料的质量是首要的,每一种配料都必须符合严格的选择标准。这些标准对由费列罗拟定的每一个产品规格都有详细规定,并经常加以修改以符合现行法律、欧盟和国际标准、以及根据消费者需要而由费列罗集团订立的特别规定。
在挑选原材料时,必须加倍仔细的挑选供应商。供应商必须保持合格水平,随时准备接受费列罗专家的检查和定期核查。原材料的包装和运输系统会接受额外的核查。每一种成分都要在费列罗工厂经过检验以确保质量。
费列罗要求在厂内至少完成30次质量检验。
费列罗特别关注产品中使用榛子的质量,费列罗公司是全世界最大的榛子采购专家。只有最好的榛子,例如皮埃蒙特大区朗鬲地区出产的"TONDA GENTILE"和土耳其出产的"GIRESUN",才适用于费列罗Rocher,能多益果酱和其他著名的费列罗产品。
这些配料经过特别仔细的挑选后直接由费列罗进行加工。可可豆、咖啡豆和榛子豆是一送到工厂后就立刻烘烤已达到完美。
鉴别真假要诀
为避免误购假冒品,以致您在重要场合造成不必要的尴尬,费列罗集团忠告消费者:
每颗巧克力及盒盖上烫金标贴须清楚印有的 FERRERO ROCHER 字样;
产品标签清楚印有“费列罗产品”椭圆标志和“原产国:意大利”字样
FERRERO ROCHER 并没有在国内合资或授权生产。
Story
MM从港大的超市打电话过来,告诉我意大利费列罗巧克力(Ferrero Rocher)的价格。我特别叮嘱他注意不要买到冒牌的。M说,“上面写着Ferrero Rocher金莎。”
国内有一种冒牌费列罗的巧克力叫金莎,样子很像,味道很难吃。
数年前,过年过节大家喜欢买这种冒牌巧克力送人,老爸因为对这个金色包装的巧克力球的难吃味道记忆深刻而没有在游玩欧洲时给我买真的费列罗 -_-!
我在香港买过费列罗,印象里怎么也好像有金莎的字样?但吃起来绝对是正宗的。
……
于是让M停止购买行动,我先在网上搜索一番,并咨询无所不知的牛mm麦子同学。
当我找到意大利费列罗公司上诉蒙特莎公司不正当竞争的诉状和民事判决书后,我终于弄明白了一切。(判决书附在后面供有兴趣的人阅读)
首先,真费列罗巧克力的包装特征:
每颗巧克力及盒盖上烫金标贴清楚印有FERRERO ROCHER字样;
产品标签清楚印有“费列罗产品”椭圆标志和“原产国:意大利”字样
FERRERO ROCHER并没有在国内合资或授权生产。
因为费列罗首先打入香港和台湾市场,并在香港和台湾注册了“金莎”商标,所以在香港销售的巧克力上有“金莎”的字样,另一种外面是白色椰蓉的球形巧克力叫做 “雪莎”。费列罗后来在大陆投放市场时,没有注册“金莎”,而在1986年注册了“Ferrero Rocher”。我们在内地市面上常见的费列罗常贴标签为“费列罗榛果威化巧克力”。
假的费列罗,或者说国内生产的仿冒费列罗包装并在名字上试图以假乱真的巧克力的名字是“金莎TRESOR DORE”,生产公司是蒙特莎公司,一家由江苏省张家港市乳品一厂与比利时费塔代尔有限公司出资成立的中外合资公司,现已被判决不许使用这个名字,但依旧能在超市里找到它。
虽然我一向支持民族工业,也反对过度保护版权,但我还是对蒙特莎公司抄袭世界名牌设计的行为十分鄙视,更何况他们的巧克力做得很差。好巧克力是入口开始融化的,而他们的巧克力几乎可以咀嚼,说明巧克力成分少,而劣质可可脂肪多。
有趣的是,费列罗的第一次上诉竟然败诉。判决书里有这么一段话,对于熟悉费列罗巧克力包装风格和模仿它的假金莎巧克力球的人来说一定觉得很好笑:“消费者能从巧克力的商标及生产厂家等不同之处进行分辨,以购买自己所需要的产品,近似的 装潢已经不能成为消费者选择的障碍,因此尽管二者产品装潢近似,亦不足以使消费者产生误认,混淆二者的产品。 综上,蒙特莎公司生产“金莎”巧克力使用的包装、装潢不构成对费列罗公司的不正当竞争……”
好在第二次上诉终于于今年年初胜诉,争夺到了名份。
相关搜索:
参考网址:
- http://www.ferrero.com.cn/ 费列罗中国官方网站
- http://shop.mikaa.cn/p/163630 去淘宝正品费列罗代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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